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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组团做招嫖生意“黑吃黑”终自投罗网
时间:2018-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张小小的招嫖卡片,背后竟是一条犯罪链条,涉及多个犯罪团伙之间的利益博弈。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朱某等7人。 

  拉上老乡做起非法“生意” 

  朱某、胡某、段某都是湖北咸宁人。2015年底,朱某来到株洲,发现到酒店发色情卡片,招募卖淫女上门服务赚钱快,于是就干起了这门“生意”。 

  起初,朱某联系长沙某印刷厂印制小卡片,卡片上留下接单手机号,发放到株洲市区各个酒店,他通过同行推荐或卖淫女自荐的方式招募卖淫女。嫖客来电后,朱某先与对方谈好价格,再安排卖淫女上门服务。朱某分得卖淫女所得收入的5成。熟悉“业务”后,朱某开始找帮手,他找到老乡段某发放小卡片。段某后又将老婆陈某(怀孕取保)和老乡胡某拉入伙。 

  2017年3月,朱某在与他人争地盘时纠集彭某等人寻衅滋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入狱前,朱某将“生意”交给胡某等人,约定服刑期间每月分红1万元。 

  上交“租金”找到保护伞 

  彭某,娄底人。2016年,通过每月给付好处费的方式,与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等多家酒店约定,由他安排当地发色情小卡片的“业务”。 

  不久,彭某将这些酒店的“业务”“出租”给朱某,允许朱某在这些酒店招徕“生意”,朱某每天上交200元“租金”。双方约定,朱某“承租”期间,若有其他人发卡片,由彭某安排人赶走,俗称“清理野卡”。若朱某不按时缴纳“租金”,彭某则以武力威胁驱赶发卡人员。 

  朱某刑满释放后,找到彭某将其手中的酒店再度“租”过来从事组织卖淫犯罪,并约定每日支付“租金”1000元。因“租金”太高,朱某找到胡某、段某及谭某(另案处理)等共同“承租”。即便如此,彭某等人对“租金”的要求越来越高。今年4月,上升到每天1400元。 

  因利益冲突“自投罗网” 

  因“租金”太高,胡某拒绝交纳。彭某纠集娄某(另案处理)等人抓住帮段某发小卡片的樊某(另案处理)逼胡某等人谈判。 

  今年4月23日晚,彭某手下的杨某、张某等人持刀及棍棒对胡某等人进行威胁,并实施殴打。胡某与朱某、段某商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月27日,公安机关对彭某、杨某、张某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立案调查。28日,几人被抓获归案。侦办该案期间,民警发现朱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并开始进行调查取证。 

  涉嫌组织卖淫相继被抓 

  彭某等人被抓后,胡某、朱某、段某决定合伙,将各自掌管的卖淫女统一由胡某、陈某调配,雇佣巫某、黄某、樊某(均另案处理)到酒店派发小卡片,每日收入除去开支后均分。今年5月,3人共计获利10余万元。 

  5月23日,陈某接到嫖客的电话要求指派3名卖淫女到某酒店。不久,3人被民警查获。 

  几天内,公安机关又先后在芦淞区数家酒店查获了由胡某指派上门服务的卖淫女黄某、刘某及嫖客王某、刘某乙等人。 

6月1日,公安机关对朱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案立案侦查。6月11日,胡某、朱某、段某在湖北咸宁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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