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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1月至6月检察业务数据分析
时间:2020-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91人,同比下降38.9%。不批准和不予逮捕19人,同比上升5.5%,不捕率11.4%,同比上升10.45%。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233人,同比下降了22.1%;决定不起诉40人,不起诉率13.8%,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21人,同比上升89.25%。(上年同期为13人)。

2.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案件32人,同比上升88.23%,发检察建议45份。

二、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1.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26件(上年同期为1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息诉和解1件。

2.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1件(上年同期为0)。

3.2020年1至6月协办二审案件10件,同比下降33.33%。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1.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4件,同比上升76%。立案45件,同比上升114.28%,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上年同期为0)。

   2.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35件,同比上升66%。其中,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件。

   从公益诉讼立案所涉领域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5件,占比最高位35.7%,其次为食品安全领域12件,占比为28.6%,生态环境保护领域10件,占比为23.8%,资源保护领域4件,占比为9.5%,其他领域1件,占比2.4%。

    3.办案效果。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企业1件,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8家,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3.79亩,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60.246万元。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1.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和侵害未成年犯罪11人,同比下降42%;批准逮捕9人,同比下降10%;不批准逮捕2人,同比下降75%。

2.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犯罪10人,同比下降63%;起诉15人,同比下降35%;不起诉3人(上年同期为0)。

    3.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2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2020年1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群众来信来访26件,同比下降7.14%。

六、重点工作业务数据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月至6月,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6件16人。

   2.2020年1至6月份,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领导办理案件106件,检察长办理10件,占9.4%。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96件,占90.6%。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案件7件,占6.6%;审查起诉类案件43件,占40.6%;执检类案件26件,占24.5%;民行、公益诉讼类案件30件,占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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