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区委及省市检察院关于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进一步深化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回头看专项活动,拓展深度广度。要突出重点,各业务部门与办公室、档案室全力配合,仔细梳理近五年所办理的全部案件,深入挖据涉及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的线索,对问题线索要组织骨干人员进行专题研讨,确保精准有效。
三是进一步学习优秀成果,勇于开拓创新。要在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此次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取可借鉴的典型做法,争取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能出亮点、能树典型。
四是进一步深化请示汇报制度,及时总结上报。扫黑办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特色做法、亮点工作,形成文字材料,向区委、区政府和市院做专题汇报,听取意见建议,请求针对性指导,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