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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以来,我们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鼎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迎接、跟进、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题主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日常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品牌化、品牌工作亮点化,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积极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逐步实现政治高度、实践宽度、理念深度“三度融合”,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稳步健康发展。

一、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保障“六区同创,全面做乘法、全力提速”工作总基调,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区重点工作同频共振。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人,提起公诉545人,起诉涉枪涉爆、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人,同比分别下降14.4%、11.4%、57.7%,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68人,不起诉296人,同比分别上升186.6%、168.2%。诉前变更羁押措施4人,同比持平。持续深化贯彻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上升至95.71%,一审服判率99.22%,检察办案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助力产业建设发展。紧紧围绕打造“1+3”现代产业格局,助力打赢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整治、涉众型非法集资处置“三场硬仗”,起诉经济类犯罪68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人,起诉涉房地产领域犯罪6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28人。强化保障金融稳定,起诉洗钱犯罪2人,会同其他司法机关集中办理卓达等金融领域重大刑事案件4件,挽回经济损失324万元。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成立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与重点企业建立检企对接联络员制度,实现“送法入企”实质化。

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持续重点打击涉“两卡”犯罪90人,危害生产安全犯罪4人,惩治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2人,着力化解群众身边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组织检察人员参加防疫工作200多人次,努力做到全力抗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

注重促进诉源治理。接受群众来信来访72件次,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认真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回头看”活动,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1件,对有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组织公开听证17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评议45人次,努力做到“法结”“心结”一起解,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和冬奥会、党的二十大期间涉检信访稳定工作。

二、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扎实办好群众身边事。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8人,起诉食药领域违法犯罪19人,办理生态、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4人。对因案致贫的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25人,发放资金13.9万元,积极传递检察温度。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两法”,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联合多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宣讲活动12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法治氛围。依法严厉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12人,不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74份,敦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联合第三方社工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精准帮教71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29人次,进行心理疏导、心理测评、亲职教育139次,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返学业、重新就业。我院被省检察院评为第一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示范院创建单位,对涉罪未成年人李某某帮教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十佳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862件,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23人。主动协同有关单位推动落实最高检1-8号检察建议精神,结合检察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并持续跟进督导落实,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促进一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为推进依法治区、提升治理效能贡献检察力量。

聚力保护公共利益。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6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件,履行诉前程序61件,提起诉讼2件。开展水土保持费专项行动,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费22.5万元。开展石津灌渠、古运河沿线环境整治,拆除违建6.2万余平方。针对民生热点,积极参与电动车综合治理,督促职能部门为3000多辆共享单车挂牌登记、配备安全头盔,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主动开展水资源保护、古树木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燃气管道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窨井盖安全排查等专项活动,其中督促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等3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举办“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开放日活动,检察公益诉讼更加贴近群众生活。

三、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诉讼监督提质增效

落实党和人民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更高要求,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各项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30件,同比增长129.7%。

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6人、监督撤案10件14人,依法纠正漏捕漏诉5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依法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6件。加强与监委工作衔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5件,党纪国法双向衔接更加顺畅,惩贪治腐的合力进一步增强。

持续推进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拓展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良性互补,监督纠正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违规违法24件次,办理刑罚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5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9件,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违法违规案件3件。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民事监督工作的决定》,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市院抗诉3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违法15件,纠正执行活动违法7件,支持起诉5件。

扎实做好行政检察监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坚持以检察监督助推依法行政。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深入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活动,对1起不动产登记领域行政违法案件实施监督,有效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河北省女子戒毒所挂牌成立检察室,启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夯实稳进提升的队伍根基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工作要求,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12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组、党总支、联合总支部(党支部)、党小组”党建责任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强化政治素养的提升,努力将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要求贯彻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具体事项处理当中。

加强司法能力转化提升。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履职能力建设,开展“学、赛、讲、评”等岗位实训活动42期。加强检察监督社会力量统筹,做实做细对检察办案的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聘请检察听证员22名、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员16名、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15名。全面组织评查案件210件、公开听证37件、律师见证633件,检察办案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规范院领导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召开检委会25次,研究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173件(项)。落实落细领导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19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扎实推进落实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加强检务管理,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效考评机制,制定并实行《检察官业务质效考评计分办法》,推动“求极致”要求可量化。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突出党管干部,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提拔领导班子成员2人、中层正职1人。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再教育再整顿”活动和“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填报“三个规定”有关事项81件,自觉接受配合省检察院“一把手”用车用房用钱问题专项检查。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依纪依规处分检察人员1人,风清气正的良好检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开展了“检察官走进代表委员之家”活动,走访四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6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参加案件公开听证、质量评查等56人次。向社会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97件、重要案件信息32件。检察办案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司法公信力不断彰显,8项工作和11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4个案例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全市基层检察院季度考评持续位于第一方阵前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关心和真切厚爱。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距离区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积极融入、精准服务鹿泉发展大局的工作力度、保障效果还有差距。二是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简单司法、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地存在。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不足,检察办案质效还没有完全进入良性互动。四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和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基础工作仍有短板弱项,末端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持续发力、重点解决。

2023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三个务必”,牢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止于至善、求极致的精神,继续走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前列,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区、魅力鹿泉、生态宜居宜业宜游新城区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对标最高政治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扛牢检察担当。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把政治要求逐项分解映射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实践,以更深刻的领悟、更坚定的态度、更自觉的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对标最强法治保障,以更实的举措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更大力度和更高效率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聚焦“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跃升”和“1+3”现代产业体系能级提升,助力打赢“三场硬仗”,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服务等手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对标最优服务质量,以更好的履职为民纾困解难。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汇聚民生保障合力,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常态化抓实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对标最新检察理念,以更大的力度提升监督质效。更加注重法治理念引领,加强数字检察大数据创新应用,全面精准抓实“质效建设年”活动,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积极以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以过硬的司法能力和规范的司法程序确保党的创新理论、检察新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内化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五是对标党的建设任务,以更严的标准打造过硬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总支部”模式,全员、全面、全时抓实检察人员考核,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业务、队伍建设,一以贯之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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