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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4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安少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我院在鹿泉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鼎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六稳”“六保”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稳步健康发展。

一、 坚持政治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案件、重要工作10余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面对突发而至新冠肺炎疫情,我院闻令而动,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抓紧抓实,积极参与社区防控,成立6个工作组,派出41名干警,出动警力500余人次投身抗疫一线,下沉到社区、农村开展政策宣传、入户排查、卫生消毒、核酸检测、值班值守等防疫工作,督导协助分包乡镇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联防联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加强涉疫犯罪打击力度,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出台《关于严厉打击疫情期间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依法批捕起诉涉疫情犯罪案件13件27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条件下检察办案需要,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建成了远程视频提讯平台,积极开展“非接触”办案模式,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251人次,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两促进、两提升。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复工的意见》,为民营企业复工全力护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批捕起诉假冒“稻香村”注册商标案等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案件9件18人,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与区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机制,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5件次,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为100%。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努力做到“应听尽听”,全年公开听证案件10件,实现了各业务条线公开听证全覆盖。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以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扎实开展信访攻坚行动,市委政法委交办的3件涉检信访案件全部化解,息诉率100%。

二、防范重大风险,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以“六清”行动为牵引,以“案件清结”为重点,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会同公安、法院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案件研讨会5次,进一步增强了打击合力。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依法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件34人,成功办理了李清等17人、李扬等12人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紧盯案件质量,切实加强涉黑涉恶案件指导把关,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持源头治理,聚焦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类案分析、态势研判,制发检察建议7件,遏制黑恶势力滋生,推动长效常治。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依法批准逮捕402人。提起公诉655人。依法打击危害安全稳定的犯罪活动,依法批捕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严重犯罪36人,依法批捕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影响稳定的易发多发犯罪91人,依法批捕赌博、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等犯罪70人。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将其作为关乎民生的“大案”来办。依法起诉盗窃电动车、电信诈骗、入室盗窃以及因家庭矛盾、婚恋关系、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176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治理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全年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811件,发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12件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对未成年被害人采用“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7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11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8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落地,深化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年组织法治宣讲19场次,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次,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强化法律监督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3人、遗漏罪行9人、侦查活动违法6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件5人。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和监外执行违法情形11件,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4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积极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提起公诉5人,立案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人。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全面夯实民法典在检察实践中的运用和实施。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6件,建议法院再审20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终结审查2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房屋买卖领域虚假诉讼案件20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工作重点,全年共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政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贴民生、抓实事,紧紧围绕污染防治、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积极运用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手机随手拍”举报平台、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了“护航蓝天碧水净土”“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履行诉前程序57件,提起诉讼4件,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011月份,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公益诉讼部门200余人到我区公益诉讼助推矿山修复治理现场和补植复绿基地进行参观指导,我院在全省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四、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以“三创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检察长上党课、党支部全员培训、红色主题教育、党员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40余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彰显,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充分发挥最高检“检答网”作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题讲座等活动,参加各类培训43期,培训人员200余人次,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职业素能和办案水平明显提升。

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办案的生命线,制定和完善了第三方案件评查机制,每年度通过邀请法官、警官、律师组成案件评查组,对上一年度所办案件进行评查,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促进了司法责任制落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省检察院丁顺生检察长调研时对我院做法给予肯定,坚决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全年“案-件比”为1:1.249,同比下降0.511,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共适用679人,适用率89.45%;全面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36人,法院已判决536人,其中采纳量刑建议523人,采纳率97.57%,客观公正、平等保护、少捕慎诉等检察工作新理念得到进一步落实。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自觉抓好“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严格报告制度,有效约束内部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干警精神状态明显改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检察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常态化联络,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参加视察调研、观摩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5人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年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928件、重要案件信息63件、法律文书518份,检察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院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彰显,鹿泉检察工作连续两年走在全市前列,2020年被评为“2016—2020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石家庄市精神文明单位”。干警马幸、任玉清等17人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距离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还不够理想;二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比较突出;三是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不足,队伍专业水平和良好素养仍需提高,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和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有力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建设经济强区、魅力鹿泉、生态宜居宜业宜游新城区提供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区委决策部署。 

二是聚焦“六稳”“六保”要求,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力度,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区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鹿泉建设。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开展信访攻坚行动,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四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着力促进法治鹿泉建设。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监督力度,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法律监督智慧办好各类案件,运用典型案件加强引领,深化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强化政治教育,狠抓铸牢政治忠诚之魂,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永葆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斗、勇往直前,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自觉、更实的政治担当,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区、魅力鹿泉、生态宜居宜业宜游新城区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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