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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5-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5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瑞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8人,提起公诉547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106人,公诉142人;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53人,公诉81人;批捕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人,公诉33人,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2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6人。办案中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结合办案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捕、不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人。对264名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9人。 

  妥善化解涉检矛盾纠纷。继续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参加了“把周六交给群众,把矛盾化在基层”活动,接待群众来访57人次。综合运用检调对接、释法说理、被害人救助等方式,化解发生在检察环节的信访案件3起,促使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12人次,确保了不发生新的涉检访。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同时,突出抓好省、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专案办理工作,立案查处了石家庄市高新区原党委副书记潘某涉嫌受贿案、永年县原卫生局长郑某涉嫌行贿案等大要案。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23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严肃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讯问看管分离等制度,规范传唤、讯问、查询、扣押、冻结等侦查行为。严格执行派警制度,司法警察参与传唤38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159人次,确保了办案安全。高检院反贪总局对我院职务犯罪执法规范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专项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4次,预防宣传8次,组织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上法制课12场次,受教育2000多人次。积极开展重点工程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全年对总投资达7.3亿元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临场监督124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99次。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和撤案13件;对应当提请批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追捕追诉1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法院已改判2件。加强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实地考察监督社区矫正人员219人次,建议收监脱管、漏管人员3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1件,提请抗诉6件,法院改判4件。继续深入开展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件,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2件次。 

  强化自身司法活动监督。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类案件,共受理案件713件,发出流程监控和预警通知21次,评查案件36件,纠正案件瑕疵9次。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建立审查批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工作机制,听取律师意见12件次。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审查,排除非法证据6件。 

  四、紧贴全区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在原有“两法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平台执法信息录入功能,实行了“两查一督”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标准。全年审查行政执法单位录入案件2776件,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55件,同比增长83%,有效地解决了有案不录、有案不移的问题。石家庄市委政法委推广了我院的工作经验。 

  认真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积极参与碧水蓝天工程建设,严厉打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批捕公诉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8件13人。深入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 

  积极开展维护民生民利专项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严肃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批捕公诉销售假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6件10人。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批捕公诉了许某等5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300余万元。 

  五、狠抓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素质能力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5条,聚焦问题确定整改事项13个。坚持边整边改,紧紧扭住反对“四风”重点,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实行干警全员述廉,干警的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认真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实施素质兴检,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训活动,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培训48人次。继续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提高了干警的执法水平,增强了法律监督能力。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务公开的改革部署,加强检务大厅建设,整合控申接待、案管服务、案件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开通了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公布了监督电话,网上公开法律文书16份、程序性信息24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条、其它检察信息70余条,依法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综合素质与党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等。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5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抢抓新机遇,为加快建设省会新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着力促进依法行政。通过司法办案践行法治、维护法治、宣传法治,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优化“两个环境”重点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继续开展“服务园区建设、保障安全投资、促进企业发展”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和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服务工作。 

  四是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有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工作,着力推进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 

  五是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 

  六是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虚心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教育培训管理力度,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和任务,赋予检察机关重要历史使命。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省会新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即抢劫、抢夺和盗窃三种经常发生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活动。(1页17行)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主要是指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2页4行) 

  3、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健康状况、案件侦查情况等进行跟踪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应当继续被羁押。(2页9行) 

  4、“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作为石家庄市委政法委确定的社会治理创新重点工作,由检察机关负责建设实施。(4页13行) 

  5、“两查一督”工作机制: 我院为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执法信息录入功能,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标准,实行“两查一督”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录入案件审查,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录入的案件严格落实专人审查,对有问题的案件案卷进行详细审查,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应录入不录入,大案分成小案录入,案件降格处理以及监管缺位”等问题。二是强化对不录入案件的督查,深入到没有案件信息录入的单位进行调研督导,了解未录入的原因,发现问题后调卷审查,解决“不愿录入、有案不移”问题。三是强化立案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备案审查,对公安机关未立案的涉嫌犯罪案件监督立案,解决“有案不立”问题。(4页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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