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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5-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鹿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在鹿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鹿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瑞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鹿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入推进平安社会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特别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打击。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1人,提起公诉400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7件45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案件69件91人。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落实《关于快速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积极推行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对因家庭矛盾或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做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52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始终把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连续查处了4起贪污挪用低保金、救济款等涉农惠民资金案。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人,提起公诉16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5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举办“12.4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31次。开展了“服务园区建设、走访百家企业”活动,党组成员分组走访工业二十强企业,深入了解并帮助解决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层层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接待来访、审查受理、答复反馈等日常办案全过程,并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促使信访人息诉服判,同时积极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实际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河北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我院的做法。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7人次,矛盾纠纷化解率为100%。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自觉主动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拓宽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领域和渠道。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我院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建设,两次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了“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职责》、《保密制度》、《案件信息录入规则》,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现已有33家行政执法部门并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实现了执法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相互间不仅可以实行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还可以进行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形成了行政执法全方位监督格局。 

  积极开展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规范行政执法的职能作用,我院积极开展了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国土、规划、建设、税务四家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自查自纠、自排自摸,检查有无执法不到位、有无漏收应罚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活动中,共发出检察建议3份,收回罚款859.6万元,现该项活动正在深入进行中。 

  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与环保、交通、电力、卫生、教育、水务等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对策研究、案件剖析等工作联系,形成了由市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加,检察机关从中发挥职能作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依托预防网络开展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为环保局、省高管局路政总队石太支队等部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9场次,受教育3000余人。积极开展重点工程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全年共介入重点工程项目76个,涉及国有投资建设资金10.6亿元,为城区高压线路入地改造、高温水入城二期、京赞线拓宽改造等一批涉及民生、民利的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了法律服务,为37个建设项目145家企业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提供了法律保障,开展预防咨询和预防调查96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法律问题13件,完善管理制度17项,促进了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积极促进司法公正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侦查机关规范立案标准和程序,全年依法追捕9人,追诉11人,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12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依法提起抗诉3件4人,纠正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3件次。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规则》,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等手段,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4件,法院改判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督促起诉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5件。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到乡镇司法所巡查12次,检查监外执行人员247名,建议对2名脱管人员依法予以收监。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探索建立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实施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初步形成了案情通报、跟踪监督等制度。 

  四、努力提升干警素质,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不放松,坚持教育、管理、制度并重,强化自身监督,干警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组织干警开展座谈讨论、学习专家讲座、撰写体会文章等活动,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着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参加政法网络大讲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规范》,通过网络培训、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选、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继续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在全院积极引导形成崇尚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提高了干警的执法水平,增强了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规范化建设。改造了信访接待室和案件管理大厅,设置了律师接待室,完善了办案条件,方便了群众来访。实行了案件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监督机制,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自查案件921件,主动接受了省、市执法检查组的评查,对于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和管理。健全完善了目标考核、检务督察、办案纪律、重大事项报告、车辆管理、请销假等管理制度20多项,纪检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督促干警严格执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实现了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预热升温工作,深入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和肃风正纪专项行动,坚决反对“四风”,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治理和公务车辆专项整改工作,建立了公开承诺、服务群众“连心卡”、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调查评价等制度,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和干警工作作风的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简了会议和文件简报数量,修订了《公务招待办法》,规范了院领导办公用房,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节俭意识。主动接受市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召开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化解矛盾纠纷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还需进一步优化。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4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五个5”战略目标,牢牢把握“三压三提”总基调,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办案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加快“休闲新区、经济强市、幸福鹿泉”建设步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改革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二是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完善工作措施,严肃查办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生态建设等领域专项治理,切实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预防工作效果。 

  三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和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四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文明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努力使公平正义真正体现在每一起案件上,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更加注重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切实增强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虚心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休闲新区、经济强市、幸福鹿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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