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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5-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鹿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3月26日在鹿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鹿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瑞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鹿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将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认真贯彻市委关于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等重要决策部署,努力增强服务科学发展实效。 

  依法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着眼于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批捕公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5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批捕公诉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嫌疑人4人。依法查处发生在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处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3人。 

  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召开了由农工委、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参加的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协作配合、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处情况反馈三项机制,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配合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全市农村“两委”干部举办法律讲座,受教育人数400余人。积极参加基层建设年活动,选派4名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驻村参与基层建设。全年深入重点村宣传法制、接待来访、受理举报、查办案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解决信访隐患、矛盾纠纷3起。 

  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党组成员分组走访工业二十强企业,深入了解并帮助其解决在投资立项、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年共批捕公诉损害企业合法利益、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29件44人,确保企业生产正常运行。注重优化办案手段,通过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5件,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管理制度,引导企业严格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信访问题。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简易程序办理等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0人,提起公诉277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和在校学生、未成年、老年犯慎捕慎诉,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4人、不起诉18人。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开展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执法办案环节。在办理批捕公诉案件、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科学制定了应对处置预案,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和激化矛盾。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八大等特殊时期的维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应急预警、值班备勤、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圆满完成了各项维稳任务。 

  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认真开展了“清积案、减新访、理访序、促和谐”专项活动,检察长亲自抓信访工作,一周一碰头,一月一小结,院党组对涉检隐患、不稳定因素逐一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畅通举报、来访渠道,开通了12309举报系统,实现了举报信访的网上受理、查询和反馈。严格落实联合接访、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等信访制度,加强了信访接待室服务窗口建设,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8人次,接受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件,化解了3件信访积案。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网络体系。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监督,对251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建议对6名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予以收监。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4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严肃查办影响稳定、危害发展、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处了农机深松整地工作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6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举报宣传周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法律宣传6次。到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石太支队开展专项预防工作,进行警示教育4次。对 496个项目1750余家投标单位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到辖区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预防教育31次,受教育2300余人,开展预防咨询375次。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采取派员进驻、预防咨询、预警预测等措施,对投资超千万的河北省国源宾馆扩建、太平河整治提升等项目建设开展同步预防,协助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促进诉讼民主、诉讼文明、诉讼公开。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深入开展了侦查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等执法环节的监督力度,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7人,追捕追诉23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9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4件10人,法院改判3件9人。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工作,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1869件,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53人次。会同监狱、看守所联合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纠正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12件,确保了监管场所的秩序稳定。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2件、执行监督案件13件、督促起诉案件9件、支持起诉案件13件。制定实行了《关于旁听民事行政案件庭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的实施意见》,促进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五、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强化公正司法保障 

  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学习、讲团结、作表率,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把学习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作为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组织干警参加学习培训71人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了“提效能、强服务、创一流、促发展”主题教育和纪律作风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对干警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执法办案专项督察活动。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实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坚持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召开了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的“开门纳谏”座谈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个别干警的执法理念和业务素质与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要求还不适应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社会公信力和检察队伍的社会形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是以改善“两个环境”为重点,着力服务经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涉及的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拓展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新途径。积极为重大建设项目服务,确保政府投资安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枪涉爆物品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法查办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支农惠农、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 

  四是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为重点,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大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五是以保持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管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从严治检,弘扬优良作风。强化检务保障,进一步推进检察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五届二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加快“休闲新区、经济强市、幸福鹿泉”建设步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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