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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5-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鹿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代检察长 肖瑞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以来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队伍职业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紧紧围绕奥运会、国庆六十周年安全保卫等工作重心,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责,积极参加严打整治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准逮捕1134件1678人,提起公诉972 件1629人,对故意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危害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依法快捕快诉,不纠缠细枝末节。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及因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通过刑事和解达成和解协议,作出不捕决定34人。实行了不捕不诉案件释法说理,把办案的过程变成昭示法理、阐明事理、沟通情理的过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看到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过程,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了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处了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犯罪,突出查办了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7人,渎职侵权案件16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9人,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坚持惩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在全市各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构建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大预防格局。制定了《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国家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跟踪。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干部300余人参观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在税务、环保、质量监督等部门上法制课71次。五年来,参与招投标活动410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0次,提供法律咨询330次,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服务,为我市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诉讼监督。认真贯彻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侦查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和侦查监督专项活动。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6件7人,已全部改判。刑罚执行监督:在看守所开展了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在鹿泉监狱、女子监狱开展了“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进行安全检查141次,纠正呈报减刑和假释不当121人。开展了对保外就医罪犯、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查活动,对238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建议对21名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予以收监,确保了监管秩序稳定。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案件46件,法院改判34件,帮助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当事人支持起诉15件。同时,对于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 

  二、积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把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扎实开展涉农检察工作。2009年以来,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我院认真开展了涉农检察工作。积极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在每个乡镇设一个农村检察工作服务站、一个涉农检察工作联络员、建立一个民生检察信箱、一个民生检务宣传栏,编辑一本《涉农检察宣传手册》,印发一份涉农检察宣传单。现在,我市13个乡镇已全部建立了服务站,设置了宣传栏和检察信箱,乡乡都有联络员,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市各乡镇的涉农检察工作网络,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乡镇。积极探索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农村法制建设指导员管理办法》,建立了12个农村联系点,派出12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联系点的法制建设指导员,明确职责,发挥法制宣传、接待信访、受理举报、预防犯罪的作用,与乡镇共建平安村。认真开展了涉农资金预防调查,对2005年以来的涉农补贴和惠农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农村干部贪污挪用涉农资金犯罪案件15人,撰写的农村干部犯罪情况调查报告,得到了鹿泉市委的肯定。截止现在,共向农村群众发放涉农检察宣传单5000余份、自编的《鹿泉市预防职务犯罪农村读本》、《涉农检察宣传手册》8000余册,开展集中法制宣传48次,接待来信来访并化解矛盾22人次,受理举报22件,所包村联系点没有发生治安案件。我院连续三年被石家庄市检察院评为“涉农检察工作先进单位”,石家庄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联合督查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组成的涉农检察巡视组到我院进行督导检查,对涉农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所在村委会、派出所联系,实施“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法医技术职能优势,在石家庄市率先实施了“阳光鉴定”工程,实行了鉴定人终身负责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了我市的法医鉴定工作先进经验。深化检察机制改革,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规定,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0件。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鹿泉市作为省检察院平安创建工作联系点,我院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举办“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82次。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服务企业发展。制定了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开展了“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百日攻坚活动,坚持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等制度,积极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了检调对接,及时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集中解决了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上报评查的信访积案和省、市涉法涉诉中心的交办案件均按时办结。 

  三、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不断加强队伍职业化、执法规范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 

  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抓学习、抓团结、抓廉政、抓表率,班子精诚团结、勤奋工作、不谋私情、秉公执法、一身正气,形成有效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坚持把素质能力建设作为重要方向,开展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已有15名年轻干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占检察官总人数的近二分之一,提升了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把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反特权、反霸道作风”和治理“慵、懒、浮、散”专项活动,健全完善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探索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廉洁从检规定和各项纪律、禁令。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红色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开展了以“读红书、唱红歌、诵党恩、瞻旧址”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激发了广大干警热爱检察事业,为检察工作争光、为党的事业添彩的工作热情。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执法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语言规范、礼仪规范的学习培训,完善办案流程,明确执法标准,规范法律文书,严格监督检查,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制定、完善了《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顺利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审核,促进了队伍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有序。 

  加强办公办案现代化建设。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服务群众,2007年以来,我们把办公办案技术综合楼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新建办公办案技术综合楼于2008年底投入使用,内部建有宽敞明亮的信访接待室、现代化的中心机房、设施完备的办案警务区和高科技的审讯指挥中心,配有检察专线网、机要通道、计算机多媒示证系统、视频会议等一系列办公办案自动化设施,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方便了群众来访,为检察机关公正办案、执法为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积极参与了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进程,做到了办公资源共享、文稿传印,办案讯问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证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 

  2007年以来,我院多次荣获河北省检察院基层院建设先进单位、石家庄市先进检察院、基层院建设先进单位、鹿泉市实绩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我院党组被评为石家庄市政法系统优秀领导班子,有三十五名干警被评为“石家庄市政法系统十佳检察官”、“石家庄市政法系统优秀检察官”、“石家庄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都是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到位,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个别干警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还存在着单纯就案办案的思想,不注意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今后五年工作设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自觉接受市委的正确领导,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发挥检察职能,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深化涉农检察工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坚持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落实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及时妥善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积极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结合执法办案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推动大维稳格局建设,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及社会影响大、侵害民生民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预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服务企业发展,注重法律服务和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 

  四是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原则,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诉讼监督效能,提高诉讼监督水平。 

  五是大力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营造公正廉洁的执法环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始终牢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营造良好的检察工作环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今后工作中,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求真务实,再接再厉,为全面加快“休闲新区、经济强市、幸福鹿泉”建设步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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