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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时间:2021-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揪心事、愁心事、烦心事、鹿泉区检察院积极行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难事难题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守护群众饮用水安全

4月26日,鹿泉区检察院干警对鹿泉区获鹿镇社区开展现场制售水机专项检查,重点对制售水机管理制度、管理人健康证、水质监测报告、巡记录、消毒记录、机芯更换记录、废水回收等问题进行现场勘察,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制售水机10台,下一步将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形式督促区卫计局加强对问题制售水机监督整改,确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

4月24日,鹿泉区检察院干警到乐汇城广场,会同市场监管、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联合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的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要职能,以及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打侵打假领域的重要举措和突出成效,充分展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为,彰显检察职责和担当。

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为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4月12日,鹿泉区检察院对1起刑事案件和1起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以案件审查公开听证的形式为群众办实事,化解社会矛盾。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主要证据、拟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申诉人阐述了申诉理由。听证员也对案件承办人、侦查机关分别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了意见,经过休会离席评议后,听证员形成并当场宣布了听证评议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处理意见正确,予以支持。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守法理念,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的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4月9日,鹿泉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团区委等多家单位走进获鹿镇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鹿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玲玲以“法律相伴 快乐成长”为主题,向同学们宣传解读了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强制报告制度》,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危害以及遇到校园暴力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并针对青少年身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良行为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树立良好的行为。今后,鹿泉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多元化的普法活动,延伸司法职能,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法治化校园环境。

开展“清洁家园、美化环境”志愿服务

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区环境,倡导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3月25日,鹿泉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清洁家园、美化环境”志愿服务。为保证垃圾清扫的质量,大家干得热火朝天。有的顾不上拿夹子,不怕辛苦不怕脏地用手一点一点地在地上捡纸屑,铲广告;有的拿着小刀、铲子,蹲在地上认真地清理着杂草。

义务植树守护美好家园

 3月19日,鹿泉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植树现场,干警们充分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挥锹铲土、挖坑打基、扶苗培土、填坑压实,虽然干警们双手、裤子和鞋子上都沾满了泥土,但个个热情高涨,干劲十足。树苗迎风而立,展露新颜,为初春的大地增添了生机。

司法救助暖民心

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救助申请案件过程中,根据《河北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石家庄市国家司法救助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规定,对救助申请案件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政法委审批,争取财政救助资金,尽力为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等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近亲属、信访人急救解困,为申请人及时公正地获得救助。  

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鹿泉区检察院在开展石津灌区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秦庄村垃圾场堆放着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其紧邻石津灌区存在污染水源的潜在风险。通过现场勘察、拍照取证并积极与镇政府沟通磋商,向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清理垃圾,保护水源安全。经过一个多月施工,对垃圾场进行全面改造铺设护网、护坡绿化,硬化地面并种植树木。多年的垃圾场变成了宽阔、平整、美丽的便民、健身广场,既保护了石津灌区水源安全,又美化了环境,给当地村民、小学创造了优美的休闲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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