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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行刑衔接对接工作渠道 进一步推动“检察+行政”良性互动
时间:2023-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11月22日,鹿泉区检察院牵头召开全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区公安、司法、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人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谷雅丽解读了最高检《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行政检察工作专职检察官申晓璐对《关于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详细说明。参会各单位代表针对行刑双向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深入交流探讨,进一步统一了法律政策适用标准、执法尺度的认识。随后,九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案件信息共享、行刑反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内容。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行刑衔接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畅通沟通渠道,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要求明确衔接流程,推动行刑衔接一体化。不断规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移送标准、移送流程、跟踪监督等环节,着力破解在案件办理中行刑反向衔接的难点和困难。要求强化沟通,增强部门责任感。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参与配合协作,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通过会签和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有效弥补鹿泉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盲区和短板,畅通行刑衔接对接工作渠道,进一步推动“检察+行政”良性互动。今后,区检察院将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衔接机制的作用效果,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实现良性发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为鹿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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