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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构建未成年人多元保护格局
时间:2020-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鹿泉区检察院认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深化“一号检察建议”和“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2020年9月,鹿泉区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院有关秋季开学季查访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要求,认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1、疫情期间开展网络宣传预防工作。疫情期间,鹿泉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通过网络向全区未成年人发了一封信,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等宣传方式开展了“法治教育空中课堂”、“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与鹿泉区中小学的同学们进行线上互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促进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立体化工作格局。

2、走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今年9月份开学后,鹿泉区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走进我区6所学校,其中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职业中专2所,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给同学们上了法治宣传课,叮嘱同学们要加强自我保护,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远离犯罪;结合身边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的基本理念,将法律和学习、生活相联系,真正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学会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3、进行秋季开学季查访督导。鹿泉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等多家单位,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预防性侵害制度、教职员工管理、防性侵害法治教育、宿舍等重点区域的管理以及性侵害违法犯罪案件处置等几个方面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及整改期限,保障学生的校园学习生活能够正常、有序、安全地进行。

4、壮大法治副校长队伍。为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的全覆盖,鹿泉区检察院在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增加了10名检察官,担任了区1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他们入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真正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职责,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

二、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

1、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2020年3月,鹿泉区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加强我院未检工作的专业化建设,有序地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提升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促进未检干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联动机制。

2、对学校安保人员进行入职前犯罪信息查询。2020年4月,鹿泉区检察院对区教育局报送的318名新招录的学校保安人员进行入职前犯罪信息查询,进一步加强了教职员工队伍的准入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健康良好的环境。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鹿泉区检察院经常性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分析在具体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及实际办案能力,加强未检干警对工作框架和司法理念的认识,持续巩固未检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三、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

1、联合区妇联制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2020年7月,鹿泉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推动鹿泉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更好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联合团区委等多家单位制定“平安护航”工程实施方案。鹿泉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等多家单位制定了《关于实施“平安护航”工程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实施方案》,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作,为青少年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3、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鹿泉区检察院制定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实施方法(试行)》,并建立了鹿泉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将询问取证、身体检查、检材采集、心理救助在同一专门办案场所一次完成,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今后鹿泉区检察院将通过深入有效的法治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继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服务校园平安建设,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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