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16—2020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予以表彰的决定》,鹿泉区检察院被授予“2016—2020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16年以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平衡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我院多次被评为市精神文明单位,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23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十佳最美政法干警”等先进个人。
今后,我院将以此作为新起点,不忘检察初心,牢记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全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激发检察队伍内生动力,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区、大美新城、幸福鹿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